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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市支持创新医药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2024)(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作者:稿件来源 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 日期:2024-04-10 浏览量:340

、起草背景

根据国务院批复《支持北京深化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建设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和我市《关于生物医药全产业链开放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本市从人民健康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出发,为推进创新链、产业链和政策链深度融合,加强创新药械研、产、审、用全链条政策支持,优化要素资源配置,培育优质创新生态,加速医药健康产业创新,助力发展新质生产力,提升本市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益,更好满足人民群众防病治病需求,研究制定相关工作措施。

二、 起草工作过程

为落实上述工作要求,市医保局、市委金融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卫生健康委、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北京海关、市药监局共同对《工作方案》的落实进行了研究,进行了多轮会商和征求意见,起草了《北京市支持创新医药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2024)》。

三、主要内容

送审稿共八部分32条:包括:着力提升创新医药临床研究质效(4条)、助力加速创新药械审评审批(4条)、大力促进医药贸易便利化(3条)、加力促进创新医药临床应用(8条)、努力拓展创新医药支付渠道(3条)、鼓励医疗健康数据赋能创新(5条)、强化创新医药企业投融资支持(3条)和保障措施(2条)。在产品研发、临床试验、审评审批、生产制造、流通贸易、临床应用等环节,通过政策协同,支持创新医药发展;推动医疗健康数据赋能创新,丰富应用场景,依托人工智能、健康大模型等,支持医疗健康产业数字化、智能化升级;推动本市生物医药产业和保险金融业协同发展,完善创新药械配备使用和多元支付体系,切实减轻人民群众医疗费用负担,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

·四、 需要特别说明的问题

()有关文件内容的特殊情况

无。

()发文形式、上会形式的情况

发文形式:公开发文

上会形式:报市政府审核

()与既有政策文件的衔接协调情况

国务院批复《支持北京深化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建设工作方案》的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和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