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本站编辑 日期:2025-11-20 浏览量:94
特殊门诊是指符合规定的大病、慢性病、在门诊治疗时可以按照住院报销的方式进行报销。
北京市特殊病门诊包括17种疾病(见下方)
对于需要进行特殊门诊的患者,通常需要参保人提交申请,并凭借医保卡到所需医院填写特殊病种的门诊申请表,同时携带相关的病历资料、个人资料,选择特定的一家医院和一家特殊门诊服务药店进行购药。
申请后通过医院、专家的评审,若审核通过,则发放特殊门诊专用的病历,患者可携带医保手册以及特殊门诊专用病历,享受每个月的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由于该类患者,无须住院,但需长期购药,故通过特殊门诊,可以减少自身的经济负担。
患者原则上只能享受一种特殊门诊的待遇,但经过评审符合两种及以上的特殊门诊疾病纳入标准,可自主选择其中一种疾病享受待遇,并在此病的基础上再增加一定费用的医疗费用额限。
由于每个地区的特殊门诊所办理方式不同,若患者需要前往特殊门诊购药以及咨询,需要前往当地医院,根据医院出具的材料进行申报就诊。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网站2025年6月公布的门特病种如下:
(1)恶性肿瘤门诊治疗(例如,各类癌症、白血病、恶性淋巴瘤等)
(2)肾透析
(3)肾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
(4)血友病
(5)再生障碍性贫血
(6)肝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
(7)肝肾联合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
(8)心脏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
(9)肺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
(10)多发性硬化
(11)眼底病变眼内注射治疗
(12)重性精神病
(13)肺动脉高压靶向治疗
(14)耐多药结核
(15)C型尼曼匹克病
(16)中重度过敏性哮喘生物制剂治疗
(17)特发性肺纤维化抗纤维化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