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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红梅~再来学习一下预防接种的相关知识

作者:北京协和医院 宋红梅 日期:2018-08-28 浏览量:413

借着最近大家对疫苗关注的热度,近期就和大家聊一聊疫苗和预防接种的一些相关知识。

首先,预防接种是最有效、经济的公共健康预防措施,许多传染性疾病因预防接种发病率大大降低。其中最显著的成功是1979年在世界范围内消灭了天花。

早在70年代世界卫生组织(WHO)就提出了扩大免疫规划(Expanded programme on immunization, EPI), 要求全球80%以上的儿童进行卡介苗、百白破、脊髓灰质炎三型混合疫苗和麻疹减毒活疫苗的接种。

我国也相继颁布了《全国计划免疫工作条例》、《传染病防治法》和《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实施方案》、《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儿童基础免疫程序进行了规定并定期更新。家长要按照规定的接种程序给孩子接种,为了给家长们提供查询和记录的便利,本公众号近期将推出预防接种管理的小程序,希望能对家长们有用。

2016年更新的接种程序如下:

注意:

1、表中阿拉伯数字表示接种的剂次。

2、选择乙脑减毒活疫苗接种时,采用两剂次接种程序;选择乙脑灭活疫苗接种时,采用四剂次接种程序;乙脑灭活疫苗第1、2剂间隔7~10天。

选择甲肝减毒活疫苗接种时,采用一剂次接种程序;选择甲肝灭活疫苗接种时,采用两剂次接种程序。

预防接种证的重要性

我国自2004年始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2006年开始对入托/入学的儿童实行检查预防接种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国家实行有计划的预防接种制度,国家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

“预防接种证是儿童预防接种的记录凭证,每个儿童都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建证并接受预防接种。儿童家长或者监护人应当及时向医疗保健机构申请办理预防接种证,托幼机构、学校在办理入托、入学手续时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未按规定接种的儿童应当及时安排补种”。

“儿童家长或监护人要妥善保管好接种证并按规定的免疫程序、时间到指定的接种点接受疫苗接种。如儿童未完成规定的预防接种,因故迁移、外出、寄居外地,可凭接种证在迁移后的新居或寄居所在地预防接种门诊(点)继续完成规定的疫苗接种。当儿童的基础免疫与加强免疫全部完成后,家长应妥善保管好接种证,它是儿童身体健康的身份证,以备孩子入托、入学、入伍或将来出入境的查验。”

重要提示

孩子的预防接种证非常重要,家长们一定妥善保管避免遗失,否则在孩子入托、上学、入伍甚至出国时会遇到困难,补办接种证很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