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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功成:要高度重视慈善医疗对于多层次医保制度体系建设的有益补充作用

作者:稿件来源《慈善公益报》 日期:2023-04-17 浏览量:520

 作为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慈善医疗可以通过动员社会资源,为困难群众提供形式多样的医疗援助和健康帮扶,与基本医疗保障、商业健康保险共同织就健康安全网。慈善医疗的迅速发展,充分显现了其在医疗保障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今年两会上,慈善医疗救助再一次受到了郑功成代表的关注。

 慈善资源流向医疗救助慈善医疗对于社会保障的积极意义,早就受到政府的关注和重视。

  20203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首次以中央文件的形式明确了“慈善医疗救助”这一新提法。2021111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意见》,明确提出要积极引导慈善等社会力量参与救助保障,鼓励慈善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设立大病救助项目。

  在中央的部署下,多个省份也快速行动,建立政府和慈善组织协作机制,充分发挥慈善组织补充救助作用。北京市明确提出,依托市、区慈善协会和其他慈善组织,设立补充救助项目,建立政府救助为主导、慈善再救助为补充的政社联动模式。 

  上海市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区、各乡镇街道要积极鼓励慈善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设立大病救助项目,发挥补充救助作用,探索将预警监测发现的高额医疗费用对象向慈善组织推介的机制和渠道,对不属于医疗救助的对象或者帮扶不够的对象,经遴选后推荐给慈善组织进行补充救助。

  浙江省提出,探索新型慈善捐赠互助,设立专项基金,采取多渠道筹集资金,对医疗救助对象自负医疗费用进行兜底保障。

  陕西省提出,对参与慈善救助并有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在“三秦慈善奖”表彰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贵州省提出,开展医疗救助专项募捐,实施“善行贵州”系列医疗救助慈善项目。

  黑龙江省则鼓励具备公募资格的慈善组织按照助困、救小、救急的原则,将募集到的善款和物资,优先救助困难家庭患者、重症患儿和各类社会救助对象。在各级政府的支持鼓励下,慈善医疗迅速发展。“流向医疗领域的慈善资源呈现逐渐增加之势,慈善医疗发展的巨大潜力正在显现。”郑功成说。

  据统计,在历年慈善捐赠总额中,每年约有20%左右的慈善资源投入到医疗帮扶领域,这些资源主要用于为特定群体提供医疗物资援助、医疗费用资助、自付费部分补助、保险费用购买补充、目录外特殊病种救助等,为困难群众提供了更全面、更充分的医疗保障。需破除一些障碍

  “但是,应当看到,慈善资源的汇聚和使用还处于自发成长阶段,公众对这一事物还缺乏深入了解,慈善医疗资源还没有充分发掘,其参与主体多元,使用方向也呈现多元化特点,即使是用于医疗领域的资源,也分布庞杂无序,缺乏系统性、均衡性。”广东医科大学在一份研究报告中说。更多的研究还发现,慈善机构作为社会资源的动员主体,存在各自为战、孤岛式运营的特点。医疗救助项目也存在募捐工具化倾向,重募集轻效果,对于慈善助医项目资金使用的跟踪问效机制不健全。医疗救助对象的选择虽然也倾向于低收入群体和困难群众,但是识别能力和信息获取渠道不足,与社会治理中的政府和市场等主体衔接不够,造成慈善资源重复使用或浪费,甚至因为帮扶对象精准度不够引起社会争议。

  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央委员会早就关注到这一现实,在相关提案指出,个人大病求助互联网服务平台发挥了辅助的“救急难”作用,但仍然存在法律政策支撑缺乏、救助不够精准、信息整合不足、救助组织缺乏有效联动以及公信力不强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救助效率与水平。并提出“给予相应的财税政策支持,建立权威的慈善医疗救助协调组织,组建慈善医疗救助大数据信息平台,以强监管提高慈善医疗救助公信力,拓宽慈善医疗救助募捐渠道”等建议。重视慈善医疗的有益补充作用如何促进慈善医疗的健康发展,不少专业机构都有研究,郑功成代表也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一方面要提高对慈善医疗的认识程度与重视程度,充分认识到慈善医疗在目前我国慈善领域中的重要地位,并将网络个人大病求助纳入中国特色慈善医疗范畴,通过促进慈善医疗的健康发展来带动整个慈善事业的发展;另一方面要明确网络大病个人求助平台的法律地位、监管主体及一般行为规范,为这项有益事业提供基本规范。同时,各地医保部门可与民政部门共同牵头,联动相关部门、慈善组织和医疗机构,形成联动机制,统筹促进慈善医疗发展。此外,郑功成认为,在安全合规的条件下推动患者信息共享,由各地医保机构、救助机构主动发现需求和应当救助的人群,开辟慈善医疗机构对申请者的信息与救助或医保机构的验证渠道,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确保慈善医疗资源供求有效匹配。“我们要高度重视慈善医疗对于多层次医保制度体系建设的有益补充作用,真正将慈善医疗视为一个层次并采取相应措施加以推进,以便其更好地发挥帮助困难患者的作用。”郑功成说。